IMO规定船舶报告主要包括以下8种类型
发布时间:2025-02-13 10:49
IMO规定船舶报告主要包括以下8种类型
根据IMO(国际海事组织)的相关规定和知识库中的信息,船舶报告主要包括以下8种类型:
1. 航行计划报告(SP,Sailing Plan Report)
船舶在进入报告系统覆盖区域或离开该区域内某一港口之前发出的报告,用于告知航行计划。
2. 船位报告(PR,Position Report)
船舶为保持报告系统有效而在必要时刻或按系统规定的时间所做的例行报告,用于更新船舶当前位置。
3. 变更报告(DR,Deviation Report)
当实际船位与已报告的预计船位相差甚远、改变航行计划或船长认为必要时发出的报告[5]。
4. 最终报告(FR,Final Report)
船舶到达目的地时发出的报告,用于结束参与的船舶报告系统活动。
5. 海洋污染报告(MP,Marine Pollutants Report)
当运输的有害物品因故散失或可能散失时发出的报告,属于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一部分。
6. 故障报告
向VTS中心报告船舶的缺陷、损坏、故障或其他限制条件的报告。
7. 其他必要报告
根据VTS主管机关规定需要遵守IMO报告原则的其他报告。
8. 识别信息报告
包括船舶名称、呼号、海上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IMO特有标识码或船舶识别号等基本信息的报告。
以上报告的具体内容和格式需遵循IMO《船舶报告系统的一般原则》中规定的标准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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