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锂离子电池组包装打托后没有张贴或栓挂危险货物运输标签
发布时间:2023-03-03 15:51
出口锂离子电池组包装打托后没有张贴或栓挂危险货物运输标签
淮北海关对某企业申报的5批出口锂电池组开展现场查验时,发现5批锂离子电池组均采用纸箱包装,纸箱堆垛于木质托盘上形成成组货物,包装组件无法直观看到运输标记,也未张贴运输标签,不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5.1.2.1章“集合包件和成组货物上须标明内装的每一件危险货物的正确运输名称和联合国编号,并按第5.2章的包件要求进行标记、标志,除非代表集合包件或成组货物内所有危险货物的标记和标志清晰可见”的要求。根据上述情况,淮北海关判定该批货物检验不合格,责令企业整改,出具《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企业返工整理再次检验合格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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