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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医疗物资随机布控指令,对出口医疗物资实施单证审核。

发布时间:2020-12-29 20:53

现在防疫物资的清关文件及清关要求真是一天一小变,三天一大变,自4月10号海关公告以来,每天都有小变化,没有消停过;小编与公司各位关务专家,每在都在学习海关文件,以应对防疫物资出口通关需求;

可不,昨天HG又发了新通知,所有出口医疗物资,必须上传《医疗器注册证》正本扫描件!《出口医疗物资声明》须提供正本!WHAT?不是说好的无纸通关吗?怎么现在还要搞纸质申报文件啊。小编头大了,于是,赶紧对出医疗物资的客户发通知,寄正本过来!

昨天晚上,深圳海关发了通知,规范了医疗物资出口的流程通关注意事项。按最新要求,海关对医疗物资

随机布控指令,对出口医疗物资实施单证审核。

海关按照随机布控指令,对出口医疗物资实施检查。

请看下面海关的通知内容:

企业需向海关申报出口相关医疗物资

 

企业通过“单一窗口”进行出口报关单整合申报,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实施出口检验的医疗物资不实施产地检验,申报时无需电子底账。

 

注意:

(1)企业需在申报时注明是否医用。

(2)对涉及“5号公告”的医疗物资,企业需要在申报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可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www.nmpa.gov.cn查询)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书面或电子声明均可)。

(3)对其他出口医疗物资,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管理类别,建议企业在向海关申报时,参照“5号公告”的要求,分别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证明,以及质量安全声明。

 

 
 

 

海关对申报出口医疗物资进行单证审核

 

海关按照随机布控指令,对出口医疗物资实施单证审核。

 

注意:

对涉及“5号公告”的医疗物资,海关将会严格审核企业随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出口医疗物资声明”,如有缺失,将要求申报企业按规定补充资料;如有冒用、伪造等情形,将按规定移交后续部门处置。

 

 
 

 

海关对出口医疗物资实施现场检验和查验(以下简称“检查”)

 

海关按照随机布控指令,对出口医疗物资实施检查。

 

注意:

海关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即该批商品本身特征而非申报用途判别是否属于医疗物资,必要时抽样进行检测。

出口医疗物资应当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安全标准要求,对进口国(地区)无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应当符合我国质量安全标准要求。

 

 
 

 

出口通关与处置

 

对经过上述单证审核和检查未发现异常的,海关予以放行出口;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对发现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和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情况的,海关将依法依规处理;对发现伪瞒报、夹藏夹带的,海关将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出口企业常见问题

 

Q1

医用口罩、非医用口罩、其他类口罩等,HS编码是一样的,是否全部都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11类19个HS编码项下商品向海关申报出口,无需另行办理检验手续,海关将根据出口商品实际情况实施相应的检验、检测和处置。

 

Q2

在公告发布前已经报关或已从产地运出的医疗物资,没有做出口商品检验,是否会受到影响?

企业可正常申报出口,出口商品检验结合货物通关流程进行,不影响正常医疗物资出口流程。

 

Q3

出口检验的内容是什么?采用具体什么标准进行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资料的审核、现场检验和查验、以及必要时的抽样检测。检验所采用的标准参见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网站http://sjs.customs.gov.cn/,将不定期更新。

 

Q4

贸易型企业能否代理非本地客户办理检验手续?

53号公告所涉及出口医疗物资的不要求在生产地检验,可按原出口流程申报。

 

Q5

民用、医用如何区分?是否都要实施出口检验?

是否医用按照执行标准、实际功能、所获认证等商品本身特征区分,企业应当如实申报。53号公告明确对11类19个HS编码项下医疗物资实施出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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