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企业因业务需要向外国租赁设备,如何办理报关手续?税费如何征收?
发布时间:2020-12-30 11:56
进出口企业因业务需要向外国租赁设备,如何办理报关手续?税费如何征收?
租赁贸易合同项下进出口的货物在报关时,应交验下列单证:
(1)第一次进口报关时打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5份(一份留海关申报柜台建档,一份做关封交报关人到期结案);
(2)货运、商业单证;
(3)租赁协议;
(4)属于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应交验配额许可证;属于特定自动登记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管理的,应交验进口证明和登记表;
租赁进出口的设备,经海关审核放行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一份批注签章后退还报关单位,凭以在设备租赁期满复运出境或进境时报关。
租赁进口的设备,以海关审查确定的货物的正常租金作为完税价格。征税时,按以下规定办理:
(1)按货物正常租金一次支付的,则可以海关确定的该项货物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予以征税。
(2)分期支付租金的,分期征税。如收货人要求一次缴纳税款,需向海关申请,经海关核准后方予办理。
对按租金缴纳税款的,如期满留购时需向出租方补交一部分货款的,同时应对补交货款部分予以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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